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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位置:极速赛车向前冲无限资源 > 新闻动态 > 湖南邵阳2名“假和尚”被判刑6个月 冒充寺庙人员骗捐
发布日期:2026-01-08 15:16 点击次数:58
“施主,庵堂要打醮,捐钱菩萨可保一家平安健康”;“老板,寺庙要打醮,捐钱可保生意兴隆”。近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寺庙工作人员骗取打醮捐款的诈骗案,对被告人肖某某、虞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损失。2024年6月,肖某某、虞某某二人商定共同冒充寺庙工作人员,以寺庙打醮为名向他人募捐。自2024年6月至10月,二人冒充新化县、隆回县两寺庙工作人员,在新化县、隆回县两地向多人募捐,骗取被害人肖某甲等76人共计八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某、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寺庙工作人员,以寺庙打醮需要捐款为由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对其均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本案中,二被告人利用寺庙工作人员身份降低群众戒心,以打醮捐款为由欺骗群众,致使其陷入错误认识,进而骗取财物。尽管骗取的单次捐款金额小(几元到几百元不等),但二人通过流窜新化、隆回等地重复作案不断获利。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更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法官提醒,奏响防骗四“不”曲:不认衣裳只认证,僧袍、海青可以假冒,但正规戒牒等证件一般难以伪造,请主动要求查验;不听故事走章程,正规寺庙募捐均有公开、透明的项目公示,对任何口若悬河的捐款请求,请保持警惕;不掏现金走对公,一切要求扫码支付至个人账户或收取现金的行为,均属高危信号,捐款、布施请务必通过正规寺庙的官方指定的功德箱或对公账户;不要犹豫早报案,对自称具有特殊身份的陌生人,不要盲目轻信其涉及钱财的请求,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不要犹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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